Back to listing 16 10 月, 2026 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四(4)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之供股股份的有效接納結果及補償安排所涉及之未獲認購供股股份及除外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數目